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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起!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组建成立!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4月27日 14:42

  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鞍山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和融入鞍山新发展格局,4月25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合作会议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会上,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鞍山市市场监督局、鞍山市版权局、鞍山市文旅局、鞍山市科技局、鞍山市企业家协会、鞍山市创业企业协会、鞍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鞍山市民营科技家协会、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鞍山市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合作协议。十二家联盟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协议内容和工作开展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会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进一步密切联盟成员单位与企业的联系,精准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积极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共同推进、完善司法协作机制,共同构建区域内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

  联盟就五个方面合作内容达成共识。一是合力护航鞍山市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积极回应创新保护需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二是合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强对恶意侵权、反复侵权、跨区域侵权问题的惩治,注重全链条打击、综合性治理。三是合力构建跨领域司法协同保护共同体,推动知识产权司法协作内容制度化、沟通交流常态化、联席会议长效化,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整合多元纠纷资源,凝聚全链条保护合力。四是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程序简约化、裁判标准统一化。五是合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合作典范样板,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处理情况的交流,促进各成员单位保护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让我们感受到法院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度。鞍钢作为总部在辽和在鞍的中央企业,将打造知识产权司法合作的典范样板,也发挥好中央企业的区域示范效应,以实际行动来回应新时代新形势的新要求。”鞍钢集团法律合规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会议同步发布了联盟标识,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企业台账。

  文 字:汪 莉

  照 片:陈雪松

  美术编辑:王艺橦

  责任编辑:黄绘如